• 律師陪同偵訊及筆錄

    一般來說,當碰上案件或糾紛時,都會想到,『我要請律師嗎?』,會不會很貴呢? 但對法律不熟悉該怎麼辦呢?被傳訊或做筆錄時,該怎麼回答呢? 其實不管是民事或刑事案件,如果委任律師,基本上就可以全權交由律師去開庭並回答問題,這樣對普羅大眾法律一知半解的情況是有利,也可避免掉可能在偵訊、做筆錄的時候,而做出了非任意性的自白,因此仲和法律事務所,為了保障權益,仲和律師事務所提供了律師陪同偵訊與陪同筆錄的服務,其目的就是由專業律師的協助能夠保障被告者的人權。

     

    法律更多.....

     

    更多律師相關連結...

     

    如何確認合格律師?

    1. 要求對方出具名片及身分證核對身分

    2. 請對方出示律師證書或律師證書字號

    3. 透過法務部律師管理系統查詢是否具律師資格:http://service.moj.gov.tw/lawer/notice.htm (法務部律師管理系統)

     

    非法假律師違反律師法 法條

    1. 律師法第50條第1項:「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設立事務所而僱用律師或與律師合夥經營事務所執行業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2. 刑法第339條第1項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保障自己的權益,假律師事務所與假律師,請向法務部檢察司檢舉 檢舉專線(02)23146871轉2340
    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