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制執行法律案件,債務人財產狀況的調查調查?

    強制執行法第19條
    執行法院對於強制執行事件,認有調查之必要時,得命債權人查報,或依職權調查之。
    執行法律法院得向稅捐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知悉債務人財產之人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受調查者不得拒絕。但受調查者為個人時,如有正當理由,不在此限。
    強制執行法第20條
    已發見之債務人財產不足抵償聲請強制執行債權或不能發現債務人應交付之財產時,執行法院得依職權或依聲請,定期間命債務人據實報告該期間屆滿前一年內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狀況。

     

    小兒挨離異妻體罰夫通報家暴

    台中市大雅區陳姓單親爸爸,日前到前妻家接3歲小兒子回家同樂後,不料,晚上幫他洗澡時,卻發現孩子下半身有傷口,他立刻帶往醫院驗傷。小兒子說是現在的爸爸(媽媽同居人)拿木棍打的,陳男立刻打113通報家暴。

    陳男說,之前就要接回小兒子,想說可以回去跟大兒子玩,但對方家人說孩子感冒生病不方便,直到22日才讓他接回來,他晚上要幫小兒子洗澡時,赫然發現下半身有傷口。

    陳男指出,小兒子說是現在的爸爸(媽媽同居人)拿木棍打的,他立刻帶小兒子去驗傷,並打113通報家暴,警方也介入調查。

    豐原警分局馬岡派出所副所長邱光志說,陳男23日下午拿著一張男童屁股、大腿瘀青的照片報案,指兒子被打,警方立即前往楊姓前妻家中了解。

    警方指出,陳男與楊女離異,3歲小兒子由楊女照顧,楊女告訴警方說孩子犯錯,她才動手處罰,孩子也說是自己說謊才被打,由於男童無立即危險,仍由母親帶回照顧。

    台中市家防中心主任侯淑茹表示,目前初步法律認定非虐待情形,加上男童沒有緊急人身安全疑慮,僅以書面通知,並未通知社工介入安置,社會局25日將派社工前往楊女住家訪視,再決定是否有介入安置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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