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律簽約房屋租賃該注意

    1.確認其所租的房子的所有權人
    2.可至地政機關用門牌地址,申請土地建物謄本,了解該房屋沒有被查封
    3.與房東驗證時,也要確認房屋的所有權人是否同簽約人。
    4.驗證屋主的身分證、建物權狀或房屋稅單,確認簽約的對方的確有權利將房屋出租

    • 文大前校長爆料 侯妻堅持年漲租5% - 新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涉文化大學宿舍違反法律風波,妻子任美玲被質疑自2011年起將士林區凱旋路11號建物「大群館」以不合理開價承租給文大,且逐年調漲5%。文大前校長吳萬益昨說,當時議價時,他曾提出以躉售物價指數(躉音同盹)做為每年調整租金基準,但任堅持年漲5%,否則不肯出租。

      侯友宜回應,過去21年都合乎法律',相關單位有到現場會勘,也發公文可合乎法律使用,文大呈報教育部也沒問題,「現在選舉到了,什麼理由都有。」 吳萬益在校長任內和任美玲簽約,昨聲明指,他2010年2月擔任校長時,最重要議題是學生宿舍不足,另2012年校內已有近400多名境外生,加上招陸生前須提供學校宿舍,否則不能招生,因此興建與承租宿舍成為文大不可逃避的問題,並決定承租為短期作法,改建「大忠館」作宿舍為長期目標。

      吳說,議價時任美玲堅持每年調整5%,否則拒出租,另文大也可每年檢討,若覺得不合適可提前1年通知解約,經反覆討論並與法律顧問研究,認為若不承租,對下學年度陸生及外籍生影響甚鉅,才決定承租。
      侯競選辦公室澄清,文大自始即要求與又昱公司簽15年租約,並非吳所稱短期承租,又昱斷無可能強要文大接受不合常理的合約內容,若認定大群館有違規使用情形,他和家人都願依法律解約。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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