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種不同版本的契約書是否都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不管哪種版本的契約書,只要雙方對於契約內容表示同意、無異議且已經簽名及蓋章後,這份契約便已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需遵守履行。

    • 文大宿舍房產 立委︰法律規定「住二特」不能分房出租 -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夫婦的文大宿舍案持續延燒。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指出,侯與妻子興建的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法律土地使用分區是「住二特」,依法不能分房出租,卻與文大簽約成為學生宿舍;而且該建物使用執照申請項目明白寫著「集合式住宅」,還申請了九十九個門牌。段質疑,門牌並非文化大學申請,侯為何要文大說明?

      段宜康指出,這棟地上五層、地下一層的五百坪房舍,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取得使用執照。九十九個門牌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三日編定。在二○一一年,侯友宜已經就任新北市副市長,與文化大學簽約,把公寓變身為文化大學學生宿舍「大群館」。

      經由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的查詢系統,輸入該棟位於台北市士林區凱旋路十一號的建物地址,可以發現該建物起造人是使用侯友宜的「友」字命名的「友友投資有限公司」,公司負責人為侯妻任美鈴,建物除了地下室為停車場,其餘樓層申請使用項目明白寫著「集合式住宅」。

      都發局認定使用不合規定
      台北市都發局法律認定該建物使用不合規定,將集合式住宅違規做學生宿舍,雖然侯友宜極力撇清,但仍被好友葉毓蘭不小心爆料。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辦公室發言人黃韋鈞說,根據葉毓蘭接受電視台專訪的說法,侯一開始就是要蓋成學生宿舍來賺錢,並且一口氣申請九十九塊門牌,讓土地更有經濟效益。

      黃韋鈞說,侯口口聲聲說要追求居住安全,身為地主及建物擁有者,應誠實面對問題,別讓相對弱勢的學生陷居住風險之中。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