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苑裡林先生/大小老婆同住,據說法律通姦罪告不成?

    Answer:刑法245條規定,若配偶願意「縱容」(事前)、「宥恕」(事後)另一半的通姦行為,就不得告訴。但如果事前並不知道有通姦行為發生,只知道配偶將與他人出遊而同意,不會構成通姦罪的縱容,事後發現的話還是可以去提告。

    大小老婆同住案例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前年劈腿被懷孕的妻子發現,陳妻經談判後,同意讓第三者同住共事一夫,且生下小孩還託第三者照顧,直到陳妻的母親發現女婿坐享齊人之福才破局,事後女婿被控通姦,但檢方認為陳妻已宥恕(指原諒)或縱容外遇,昨將陳男與第三者不起訴。
    三十五歲的陳男外型瀟灑,昨說自己不對,「妻子很寬容,大概後來氣不過才告。」陳男已與妻子分居,小老婆跑了,但他認為樂得清閒,因不用再分一三五、二四六個別陪睡,且後來大小老婆吵架,還得排解,坦承「兩個老婆真的很累!」陳妻昨與母親不在家,父親得知不起訴不滿說:「怎麼可能!」

    後來陳的丈母娘來看孫子,卻發現女婿有兩個老婆,抱著孫子哭著責備:「我把女兒交給你照顧,你照顧成這樣?你做什麼大事業要兩個老婆住一起?」要把蔡女趕出去,並把女兒帶回。陳妻去年二月捉姦提告。但陳妻的姊姊作證指妹妹早知情,檢方認定陳妻縱容姦情,不得提告。

     

    延伸法律問題

    國民黨不派員出席促轉會諮詢會議促轉會:請三思勿缺席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今天表示,遺憾國民黨拒絕參加研商政治檔案通報事宜會議,檔案通報與審定作業仍會照常進行;期待國民黨理性監督,配合促轉會依法所行使的職權。

    中國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今天表示,促轉會是違反法律違憲的機關,國民黨拒絕背書,將不會派員參加促轉會26日邀相關政黨,商討政治檔案通報格式的會議,也不會推薦人選任諮詢委員。

    促轉會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舉行政治檔案通報事宜會議,及邀請推派諮詢委員人選等,均於法有據,請國民黨勿混淆視聽,並坦然面對民眾對轉型正義工作的殷切期盼。

    促轉會說,儘管國民黨拒絕出席,促轉會仍將依照原定期程,在26日舉行討論會議,待通報格式確定後,預定將審定作業要點與附件草案提交委員會議討論,等委員會通過後進行函頒作業,再請各政黨依此通報。若有需要,也會依法邀請相關人員前來接受調查。

    促轉會指出,依促轉條例規定,促轉會可視情況需要,邀請相關人員接受調查,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促轉會說,促轉會大門會永遠敞開,任何對於政治檔案開放、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等各項轉型正義事項有助益的意見,隨時歡迎各界指正,請國民黨三思勿缺席。

    此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被問到如何看待中正紀念堂的故總統蔣介石銅像20日遭獨派青年潑漆,他認為,轉型正義的工作老早就應該開始做了,結果拖到5月31日促轉會才成立。

    他說,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主要任務包括「去除威權象徵」等,但其實這也是有權力的政府部門該做的事情,「當有權力的政府部門該做的事情一直不做的時候,就會不斷看到無法接受的年輕人,一而再、再而三透過行動表達訴求和意象。」

    他表示,「當有權力的政府機關、有權力的人,放著權力不行使、放著職責不履行的時候,才是造成今天這現象的根源。」~ 取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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