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信義何小姐/我想離婚,在法律上誰能當離婚證人?離婚證人只要簽名就好嗎?

    Answer:民法第1048條規定,夫妻可自行離婚,但因為離婚不是一般法律行為,為保護夫妻雙方的權益;民法於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離婚證人即使與當事人有親屬關係,也沒關係。 台灣社會中,常見有些專辦離婚的業者,其所安排的「職業證人」,並不符合證人須親自見聞夫妻離婚事實之要件。

    直系血親可以當作證人嗎?
    依民法規定兩願離婚需2位證人,並無規定證人必須無血緣關係,需要兩名年滿20歲以上證人可以是朋友,直系也可以,只要年滿20歲以上就可以了只要是在兩願情況下,並明白向證人表達'雙方均有離婚之意願,於簽字後當事人雙方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延伸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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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榮服處創業輔導服務提供榮民眷創業諮詢

    臺北市榮民服務處配合退輔會「陶朱計畫」,執行「退除役官兵創業諮詢輔導服務」,邀請業界知名創業顧問,協助具創業意願的榮民進行諮詢。

    臺北榮服處表示,退輔會「陶朱計畫」緣於春秋時代創業先趨范蠡,又名陶朱公,以經商致富廣為世人所知,輔導會為協助退除役官兵在解甲歸田之後,如同范蠡再造事業高峰,因而定名「陶朱計畫」,區分「一般型輔導」(創業前輔導)及「專案型輔導」(創業後輔導)兩種型態,採「客製化」、「一條龍式」創業輔導服務。

    7月份活動中,臺北榮服處邀請創業顧問董永宗、董希玲、徐光明及李秉儒等人,提供18位具創業想法的榮民(眷)諮詢服務及意見交換,協助榮民及眷屬實現創業夢想,該處輔導組組長張伯英也到場慰勉諮詢人員,祝福他們在輔導後均能順利創業。

    臺北榮服處指出,該處為退除役官兵提供商業模式、資金財務、風險管控、行銷管理等專業輔導諮詢,並導入相關創業資源,協助退除役官兵事業永續發展;另退輔會也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鼓勵志願役退除役官兵自行創業。

    臺北榮服處強調,退除役官兵如欲申請或辦理創業諮詢服務,請電洽02-27699098轉213、218、540及541 ,就業服務人員將竭誠提供服務。~ 取自軍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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