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集集鄭先生/請問我父親在大陸的情婦,可否繼承我父親的遺產?法律有規定嗎?

    Answer: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之順序定之,而配偶在法律上的繼承地位為「當然繼承人」。惟所謂「配偶」,指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死亡時)有合法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夫或妻而言。被繼承人的情婦或小老婆,與被繼承間並無合法的婚姻關係,其身分並非法律上之「配偶」,自無法定繼承權。

    惟如被繼承人生前如對該情婦或小老婆有繼續扶養的事實時,該情婦或小老婆可以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向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的程度及其他關係,請求酌給遺產。如果親屬決定「給得過少」或「根本不給」時,該情婦或小老婆尚可請求法院以裁判方式酌給遺產。

    中華民國(臺灣)繼承法之諸原則
    當然繼承主義:《中華民國民法》第1147條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故繼承效力因被繼承人之死亡而當然發生,與繼承人之意思無關,不以繼承人表示繼承意思為必要。
    概括繼承主義:中華民國民法第1148條第一項明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概括繼承下的有限責任:《中華民國民法》第1148條第二項明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8]。
    法定繼承主義:即於繼承開始前以法律預先決定繼承人之範圍及順序,依《中華民國民法》第1138條明定各法定順位之繼承人,被繼承人雖能以遺囑處分其遺產,但不得違反特留分之規定。
    貫徹男女平等主義:廢除原本以男子為中心之宗祧繼承,女子並無任何繼承權,改採男女平等皆有繼承資格,即繼承人之繼承地位及應繼分不分性別而有差異。

    情婦爭125億遺產受挫

     

    延伸法律問題

    拓展貿易英將諮詢公眾是否可能加入CPTPP

    英國國際貿易大臣佛克斯(Liam Fox)今天說,他將向社會大眾諮詢,一旦英國脫離歐洲聯盟,是否可能加入加拿大、澳洲和墨西哥等國在內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PTPP)。

    此外,佛克斯表示,向社會大眾諮詢的議題還包括英國與美國、澳洲和紐西蘭間的貿易協議。

    佛克斯向英國中小企業聯盟(Federation of Small Businesses, FSB)演說時指出:「政府決定不僅尋求與主要的雙邊夥伴達成協議,也將致力開創新局:置英國於全球成長最快速區域的心臟位置。」

    「這就是為何我也宣布…(向社會大眾)諮詢可能尋求加入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川普就任美國總統後退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去年初讓TPP前景陷入混沌,剩餘成員國持續推動並改稱為CPTPP。

    英國工業總會(Confederation of British Industry, CBI)表示,企業會歡迎政府對自由公平貿易的承諾,但首要前提是與歐盟達成貿易協議。

    不少民眾質疑,少子化最大癥結點在於養不起、不敢生,對此,葉彥伯說,新婚夫妻不孕症占約15%,晚婚年齡不斷上升,35歲以上才結婚很普遍,這些人其實有不少是想生卻生不出來,男生女生都有,藉由助孕安胎圓這些人求子夢。~ 取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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