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不是小孩子出生就只能從父姓?

    不是。99年5月19日修正公布了民法第1059條,依新修正的條文,在(1)父母離婚、(2)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3)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4)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這四種情形之一時,為了子女的利益,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可以請求法院變更子女的姓氏。民法第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也就是說,小孩跟誰的姓,是由父母雙方以書面約定即可,若約定不成,可在戶政事務所以抽籤來決定。

     

    花東彩虹嘉年華 蕭美琴:婚姻平權路推動坎坷

    花蓮同志大遊行今天在花蓮文創園區登場,活動訴求縣府開放「同志伴侶註記」,實踐基本人權。立委蕭美琴到場聲援表示,花蓮政治環境和氛圍,致推動婚姻平權這條路走得坎坷。

    蕭美琴致詞說,她主張婚姻平權,被部分異議人士提出罷免,在中選會第一階段已通過,目前進入第二階段。若是因她主張每一個台灣公民都應該被平等對待,不應遭受歧視,卻因此遭受更多政治上的磨難,這也是值得的,期待可以看見更多曙光。

    她說,雖然花蓮的整體政治環境跟氛圍,使得推動婚姻平權這條路比較坎坷,但當看見有更多人站出來的時候,會發現大家都不孤單。

    主辦「花東彩虹嘉年華」的東台灣性別公民行動聯盟成員張哲源表示,這次花蓮同志遊行有三大訴求,包括要求花蓮縣政府開放同性伴侶註記,這是全台灣都有的基本權利,花蓮竟沒有,全台剩花、東等4個縣市未開放,因此強力要求花蓮縣府開放同性伴侶註記。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陳志強表示,行政程序有一定流程,代理縣長蔡碧仲上任已要求行政效率,將會針對同性伴侶註記議題儘快處理,並有妥善的後續處置。(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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