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冬山何小姐/請問依照法律撿到遺失物和金錢該如何處理?

    Answer:撿錢新制! 警署行文「500元以下」不受理,過去民眾撿錢或是在路上撿到物品都會送到轄區派出所報案,但警政署日前行文給各分局跟派出所,以後有人撿到錢,承辦員警要自己認定遺失物的價值,如果不到500元就不受理,派出所只能暫時保管,1個月後要是沒有人認領,東西就歸撿到的人。

    撿到1000元隔一個月才還,侵占遺失物獲判無罪。撿到1000元隔一個月才還 侵占遺失物獲判無罪,官勘驗監視器,確認張男撿到錢後,確實曾一度轉身返回超商,且他撿到錢後沿路都把鈔票拿在手上,沒有蓄意遮掩、隱藏,步伐也未加快,何況得知失主後,也立刻承認撿到錢並還錢,法官因此採信他的說詞,認定沒有侵占的主觀意圖。

    《民法》修正案,原本撿到遺失物可向失主索取最高三成的報酬,修法後報酬降為最高一成,且若失主是特殊境遇家庭、中低收入戶,可不必給報酬,拾獲者若七天內沒有報案也不可再請求報酬。立委解釋,修法能鼓勵拾物不昧,「避免再出現有人撿到東西卻趁火打劫。」

    依民法第802條:「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民法第803條:「拾得遺失物者,應通知其所有人,或所有人所在不明者,應為招領之揭示,或報告警署或自治機關,報告時應將其物一併交存。」刑法第337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撿到20元要送警局嗎? 律師:金額過小反而害到警察。去年發生的案例說明,一名高中生撿到20元,認為不能佔為己有而送到警局,但最後因無人認領,警員必須再將20元送到該名學生家中。律師建議,如果網友擔心觸犯「侵占遺失物罪」,500元以下的失金,可直接丟到超商捐贈箱,再請店員見證,證明自己沒有侵佔意圖。

     

    延伸法律問題

    大安區農業資材服務中心現人潮泡茶談天中獲農業諮詢

    大安區農會設立農業資材服務中心,幾天來成為農民泡茶站,因農會承辦的農事資料應有盡有,農民在喝茶中提升,即有專員服務,快又有效率,致農民豎指稱讚;「喝茶免奔波,真是方便」。前往參觀的市議員吳敏濟亦表示,大安農會先進的服務資料項目之便利令人刮目相看,堪為典範,值得推廣。

    農會總幹事蔡建宗三年餘來致力推動農作物、飛天豬肉飼養等生產履歷極有成就,農藥、肥料、種子、有機資材販售,農民種植物免費檢驗服務,土壤地力檢驗、作物農藥殘留快篩檢驗,農業雜誌(農訓雜誌、農友、鄉間小路、T&D農訓雜誌、豐年等)、農事快報、農業期刊、農業資訊, 肥料諮詢、農藥諮詢、政令宣導, 有機農業、安全農藥、合理化施肥、農業認證(產銷履歷、QRcode),為全區環保收購所有農藥空瓶等,各項資料齊全。

    總幹事蔡建宗有鑑於農民在承辦各項農務之際,常出現大排長龍,對一些務農長者相當吃力又不便,致使研究成立農業資材服務中心,以「奉茶站」讓農民歇腳泡茶談天,並派專人服務,祗要農有任何作物種植、需用農藥、或檢驗土壤,在泡茶談天中就能獲得諮詢,甚至專人會替他服務。蔡建宗說,農民與農會是一體,他們整天勞力種植,農會應當為他們服務,替他們解決種植上各項難題,服務方便他們是應當之事,致成立農業資材服務中,不但與農民博感情,也能有效的達到服務目的。

    農業資材服務中心成立幾天來,成為眾多農民必到之處,大家齊集一起談天說地,有事讓專員去辦,事事輕鬆省事。一項熱衷服務農民的市議員吳敏濟,昨日特別前往農業資材服務中心與蔡總幹事、農友泡茶,農民直稱讚農會對待農民的用心,他們洽事不必到處查問,真是方便。吳議員亦表示,大安農會服務農民的熱誠真沒話講,農業資材服務中心的成立堪為農會界典範,將建議農業局推廣友善泡茶方式,服務農民,讓整體有和氣,農作物的種植也因有資詢而能邁進科技化。~ 取自台灣好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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