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夫妻未辦登記,依法律綜所稅須合併申報嗎?

    根據法律民法第1049條跟1050條規定,協議離婚必須具備下列要件:
    (一)雙方需有真正離婚之意思,且需親自為之。
    (二)需以書面(即離婚協議書)為之。
    (三)需有二人以上之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四)需一同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老婆吞藥輕生原來小王逼離婚

    李姓男子和小吃店鄭姓女服務生交往一年多後分手,得知鄭女是有夫之婦後,逼她離婚,鄭女因此吞藥輕生送醫。鄭女丈夫發現妻子尋短原因與第三者有關,對李提告妨害家庭,高雄地院依法律相姦罪判李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五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擔任義交的李姓男子(四十歲),二○一四年在高雄鳳山區博愛路某小吃店消費時認識鄭姓女服務生,鄭女隱瞞已婚身分與他交往一年多;分手後,李從其他女服務生口中得知鄭女早已結婚,二○一六年間他又三度邀鄭女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並一再要求鄭女離婚,否則將把兩人間的關係公告周知,鄭女疑不堪壓力,去年八月廿三日凌晨在家中吞安眠藥輕生,送醫獲救後,地下戀情曝光。

    李姓男子偵訊辯稱,鄭女隱瞞已婚事實與他交往,第一次分手後將近一年沒聯絡,期間她的同事告知其實她已經結婚,後來鄭女說她會負起責任,所以又跟她到汽車旅館開房間,發生性行為。

    鄭女也坦承與李三次開房,法官認為,李姓男子不尊重鄭女的婚姻關係,妨害家庭生活,並給鄭女不小壓力,實為不該,李在審理時認罪,但未和鄭女丈夫和解,依法律三個相姦罪各判李兩個月徒刑,合併執行五月,得易科罰金十五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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