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北區區林先生/我簽了一份電話行銷的壽險保單,但事後後悔,可以取消嗎?有法律依據嗎?

    Answer:「契約撤銷權」是指保單送達後10天內可無條件撤銷契約,退還原保費。契約撤銷權的行使期間何時開始起算?以「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為例: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10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根據金管會的示範條款,只要是保險期間兩年以上的人身保險,例如壽險、年金險等,如果保單不符合需求,就可在收到保單隔日起的10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退掉不需要的保單,並能把已繳保費一分不少的拿回!

    特別要注意的是,在收到保險單的當下,其實保險已經開始生效,因此保戶若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是要負責的。但一旦保戶行使「契約撤銷權」且生效後,保險公司就不必負任何責任了。


    延伸法律問題

    保障法律權益華航推機上愛心醫師專案

    民眾在飛行途中健康臨時出狀況,航空公司往往會透過廣播,從乘客中找尋有無醫師可協助;不過有部分醫師因擔心遇上糾紛,而不願意挺身而出。因此,華航今日宣布推出「機上愛心醫師」專案,透過保險、檢視法律權益,讓醫師救人無後顧之憂。

    今日華航、醫師公會和寶佳慈善基金會共同推出「機上愛心醫師」專案,邀請醫師參加登記,全憑自願參與,未來在機上若有發生緊急醫療服務,空服員不用廣播尋找醫師幫忙,可立即諮詢登記的醫師乘客,提供專業幫助。

    華航董事長何煖軒表示,參加該專案醫師,搭機時空服員就能得知,機上發生緊急醫療需求時,空服員第一時間就可找到該醫師,諮詢是否願意提供協助;但這還是會尊重醫師意願不會強迫。

    根據統計,機上緊急醫療情況以暈厥、呼吸道症狀、噁心或嘔吐、心臟症狀、癲癇發作和腹痛最為常見。有些醫師會以不是這個專業為由推拒幫忙,或是怕好心幫忙反而讓自己捲入醫療糾紛。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現行緊急醫療救護法中,已排除執行緊急醫療時,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規定;但醫師仍會擔心濫訴、面臨麻煩的訴訟過程,會再檢視法條是否修正,讓醫師機上救人時能更有保障。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邱泰源表示,上週理事會通過,要請法律方面委員會檢視機上醫療免責權情況,並請醫療輔導委員會來了解世界各國,飛機上設備、人力怎樣訓練才能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

    華航的「機上愛心醫師」專案,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保障這些見義勇為的醫師能夠擁有應有的法律權益,在法律上會做修改法律工作來保障醫生,華航也會幫醫師提供第三人意外責任險,讓熱血醫生得到保障。

    對於願意參加專案的醫師,會給予2年效期的卓越卡,持卡搭乘華航、華信航空國際線自營航班,可享等同金卡禮遇,包含使用貴賓室、專屬報到櫃台、額外免費托運行李1件或10公斤、機上免稅品折扣、優先登機及卸載行李。~ 取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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