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士林區陳先生/請問我幫太太投保癌症險,但投保後後悔,有法律規定不可以退出?

    Answer:買錯保單怎麼辦?10天內都能全額退款!
    去銀行辦個事就被推銷保險,一時腦熱買了不需要的保單。想到每年要多繳上萬元的保費,簡直後悔到不行。別擔心!只要是2年以上的個人保險,不管口頭答應、紙上簽名、繳了費用都沒關係,只要是收到保單隔日內的十天,都還有救!

    兩年以上人身保險的10天「契約撤銷權」
    根據金管會的示範條款,只要是保險期間兩年以上的人身保險,例如壽險、年金險等,如果保單不符合需求,就可在收到保單隔日起的10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退掉不需要的保單,並能把已繳保費一分不少的拿回!

    特別要注意的是,在收到保險單的當下,其實保險已經開始生效,因此保戶若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是要負責的。但一旦保戶行使「契約撤銷權」且生效後,保險公司就不必負任何責任了。

    收到保單隔日起10天,是怎麼算的?
    1. 如果是直接跟業務員簽收並拿到保單
    那就是保戶(或其代理人)諮詢拿到保單並且簽收回條的當天為保單收受日,隔天開始(也就是保單收受日當天午夜12點開始)的10天內為「契約撤銷權」能行使期間,若想退保,一定要在這10天內取消保單。注意,簽收時一定要記得「壓日期」,避免不肖業務員將保單簽收日期提早,例如原先是3/12簽收,卻被寫為3/1,那你的「契約撤銷權」就沒有了!(因為拿到保單時已經3/12,已經過10天了)

    2. 如果保險公司直接郵寄保單給保戶
    只要保單送到信箱、大樓管理員代收、家人代簽收的那一天起,就算保單收受日,則當日隔天起10日內就是「契約撤銷權」能行使的期間。注意,不管本人有沒有簽收、在不在家、是否知道保單到達,只要有人簽收、有送到信箱,都算保單到達,契約撤銷權的10天就開始計算。但如果郵差發現沒人,只留了掛號信領取憑證在信箱,則要等保戶去郵局領取掛號的當日,才算是保單收受日。

     

    延伸法律問題

    新加坡鮮為人知法律家中裸體走動也觸法

    新加坡有花園城市美譽,不僅執法嚴峻,清廉官僚體系舉世稱羨,不過,新加坡卻有諸多罕見法律鮮為人知,甚至連在家中裸體都觸法,如果罪名成立將面臨罰款或牢獄之災。新加坡媒體U頻道「十大新加坡」節目最近播出鮮為人知的新加坡法律,透過街頭訪問等方式,調查多項新加坡罕見的法律。

    新加坡知名藝人李騰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新加坡法令多如牛毛,獨特的鞭刑制度廣為人知,但新加坡仍有不少鮮為人知的法律,如果無意之中就可能觸犯這些法律。李騰以印象最深刻的新加坡法律為例,說明任何人不能在公眾場所裸體,甚至連在自家中裸體也屬非法行為,如果因此造成對他人的騷擾,遭檢舉存證,仍有可能受罰,或有牢獄之災。

    李騰指出,不少人會在酒酣耳熱之際開黃腔,但如果其中有人感覺受侵犯,錄影存證,仍會受罰。這種開黃腔行徑在新加坡法律中仍是非法行為。另外,李騰表示,貓咪普遍受到養寵物人士熱愛,不過,被視為新加坡國民住宅的組屋是不能養喵星人,這是屬於非法行為,主要理由是擔心養貓咪會影響到鄰居。

    新加坡媒體新明日報最近報導新加坡這些所謂的罕見法律,引起不少旅居新加坡的台灣朋友熱議。新加坡這些法律雖然少見,主要目的仍是要維持社會秩序與清潔,也能起遏阻作用。李騰強調,這些法律的存在對新加坡有維護社會安定作用,很多人雖對其中的準則拿捏抱持疑慮,其實只要大方向不要對他人造成騷擾,沒有必要太過緊張而無所適從,整天生活在緊張氛圍中。

    新加坡鮮為人知法律,諸如在公共場所唱、朗誦或發出不雅內容歌或詞,坐牢最長3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非法連接他人網路,坐牢最長3年或罰款新幣1萬元(約新台幣22萬4165元),或兩者兼施。使用完公廁不沖水,罰款新幣1000元。在家中裸體走動,坐牢最長3個月或罰款高達新幣2000元,或兩者兼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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