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萬丹余先生/我的兒子媳婦不給我們生活費,可以告她們法律上的遺棄罪嗎?

    Answer:遺棄罪係非告訴乃論罪,檢警單位一旦發現有犯罪,就可依職權調查偵查,不待告訴權人表示訴追之意思表示。

    刑法 第 293 條 (無義務者之遺棄罪)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94 條 (違背義務之遺棄罪)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94 條-1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
    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
    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
    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延伸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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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市場的法律學:摩托車與豆芽菜

    你們家的豆芽菜為何那麼白?豆芽菜營養價值高、四季都買的到,是許多家餐桌上常出現的角色2,白白淨淨的豆芽菜看起來很討喜,黃黃的豆芽菜誰會愛?也因為商人抓準消費者心裡,加上新鮮的豆芽菜很快就會變黃,菜販們開始替豆芽菜「加料」,好維持他的賣相。

    這些讓豆芽菜「白泡泡」的秘方,是添加是一種俗稱保險粉(食品級低亞硫酸鈉)的化學原料,用在生鮮的豆芽菜上可以防止氧化,避免豆芽菜變黃變黑,而且保證加料不加價(保險粉很便宜),更在某些傳統菜攤行之有年,是個不能說的秘密。

    但是但是,添加保險粉是可以的嗎?聽起來吃下保險粉似乎對人體健康不是好事情,攤商會不會有刑罰,還是只是行政罰緩的責任?

    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目前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核准的食品添加物林林總總,而《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授權衛福部訂立食品添加物的標準,目前是依照「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各項食品添加物之物理及化學特性、純度、不純物、重金屬)來檢視,保險粉(食品級低亞硫酸鈉)是可以作為食品添加物的,但此類的食品添加物只能用於加工食品,至於生鮮蔬菜水果是以生鮮型態提供給消費者,就不可以使用。

    更白話法律來說,保險粉在容許量內加在例如金針乾、葡萄乾、果醬、果凍等食品是可以,但加在新鮮蔬果就不行,所以攤商用在豆芽菜可就真的母湯母湯(不行的台語)!

    不過攤商如果這樣做,是不是馬上要動用刑罰呢?食品級「低亞硫酸鈉」在某些食品是可以添加,不是「未經許可均不可添加」,但添加在生鮮豆芽菜上,就超過上開規格標準所定之使用範圍,這時就是違背了法律《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所謂「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法律效果是連結到同法第47條或第48條的行政罰責任,處以罰鍰、命停止營業或廢除食品業者登錄,效果可能不像法律刑罰那樣嚴重(畢竟可能判刑),但也是不能輕易以身試法,下次看到豆芽菜這麼白,要買的時候可要多想一下。

    菜市場的法律學這次採買完畢,我們下次再來逛!~ 取自udn 名人堂 作者:王子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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