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法律與規範關係

    稅法規:範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稅。是調整國家權利以及企業利益的一部法律,它規定了國家收取稅收的範圍和方式,使企業有了相對穩定的生產環境。
    銀行法:和金融監理設定銀本必須要有的最小資本額,和對投資等主要業務的規則。這是為了確保能降低金融危機的風險,如1929年的華爾街股災。
    行政法規:處理公共服務和公用事業的供應。水法即是一個例子。尤其是當私有化變得普及,私有企業開始做起之前由政府所控制的工作之後,企業便開始有了社會責任。能源、天然氣、電信和水在大部份的OECD國家中都是被規範的產業。
    競爭法:美國稱為反托拉斯法,是一個演化長久的領域,可追溯至古羅馬命令訂定價格的法令和英國貿易管制的法條。現代的競爭法則是源自美國二十世紀初反卡特爾和反壟斷的法條(休曼法案和克萊頓法案)。這是為了控制企業,以防止它使用其經濟影響力來扭曲市場的價格。
    消費者法:包括任何對不公平的契約條款之管範。
    環境法:是一個持續地重要的領域,尤其是在京都議定書的簽訂和氣候變遷的潛在威脅之下。環境保護亦有在國內法中罰處污染者的條文。


    相關詞:何謂法律、法律漏洞法律保留原則法律行為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優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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